广告
广告
旧电器回收拟“实名制”?
您的位置 资讯中心 > 产业新闻 > 正文

旧电器回收拟“实名制”?

2012-08-03 14:13:22 来源:大洋网

【哔哥哔特导读】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了解到,商务部日前已经发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维修、翻新、销售四大环节进行规范。要求对回收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违者将受处罚。

摘要:  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了解到,商务部日前已经发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维修、翻新、销售四大环节进行规范。要求对回收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违者将受处罚。

关键字:  商务部回收旧电器

  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了解到,商务部日前已经发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维修、翻新、销售四大环节进行规范。要求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违者将受处罚。

  记者了解到,《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对管理者从源头处就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法规要求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须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生产日期、收购时间和地点、个人出售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

  根据《办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这种处罚力度,有相关人士指出,这种处罚似乎还是过于宽容了一些,不足以形成威慑,甚至执法成本都要远远高于这个罚款额度。

本文为哔哥哔特资讯原创文章,未经允许和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阅读延展
商务部 回收 旧电器
  • 家电报废高峰期:应加强回收制度建设

    家电报废高峰期:应加强回收制度建设

    据了解,废旧电器污染已对我国环境构成严重威胁。业内人士表示,废旧电器市场存量巨大,由于回收体制不健全,其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小觑。

  • 旧家电管理新规即将出台

    旧家电管理新规即将出台

    日前,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这意味着旧家电管理新规即将出台。据了解,《办法》规定,今后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档案,并对旧家电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保修服务。

  • 行业标准缺位 三大难题困扰二手家电市场

    行业标准缺位 三大难题困扰二手家电市场

    近日,商务部公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二手家电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分析人士对此指出,近年二手家电消费纠纷频发,该《意见稿》拟推实名交易等内容,所释放的信号有利于破解二手家电各种交易黑幕,消除各种消费隐患。

  • 行业标准缺位 三大难题困扰二手家电市场

    行业标准缺位 三大难题困扰二手家电市场

    近日,商务部公布《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二手家电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分析人士对此指出,近年二手家电消费纠纷频发,该《意见稿》拟推实名交易等内容,所释放的信号有利于破解二手家电各种交易黑幕,消除各种消费隐患。

  • 旧家电将戴上“紧箍咒” 实行登记制度

    旧家电将戴上“紧箍咒” 实行登记制度

    7月30日,商务部公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收购时应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登记的事项就包括了个人出售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

  • 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拟实行登记制

    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拟实行登记制

    《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7月30日正式对外公布,《办法》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维修、翻新与销售等进行相应规范,要求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违者将受处罚。

微信

第一时间获取电子制造行业新鲜资讯和深度商业分析,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哔哥哔特商务网”或者“big-bit”,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获得哔哥哔特每日精华内容推送和最优搜索体验,并参与活动!

发表评论

  • 最新评论
  • 广告
  • 广告
  • 广告
广告
粤B2-20030274号   Copyright Big-Bit © 2019-2029 All Right Reserved 大比特资讯 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影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