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之争影响IPTV前景 谁来监管IPTV
2005-06-24 08:53:08 来源:环球企业家
【哔哥哔特导读】利益之争影响IPTV前景 谁来监管IPTV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来自信息落伍者的提问。4月,依据1999年国务院文件“按照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思路,对IPTV的监管权已经明确划归国家广电总局。
并且,广电总局已经开始了它对该项权力的运用。5月,它向上海文广集团授予了第一张IPTV业务牌照,同时废止了此前认可的60余个运营资格。
但正是此举,很可能将陷广电总局于一场声势更为浩大的反对浪潮中,从而令其手上的权利看起来飘忽不定。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何士友在非正式场合对《环球企业家》说,“IPTV可能激发广电和电信的冲突。”
广电总局对IPTV监管权的获得,被评论人士视为抢夺了电信运营商的饭碗。在传统语音业务下滑的情势下,电信运营商将IPTV视为一项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弥补ARPU值的持续下滑。但评论人士说,一想到此前电信与广电领域的斗争,就知道在现有的情况下,电信运营商要想在IPTV方面真正获得收益,基本无望。
电信与广电部门向来有着激烈的利益争夺。在世纪之初,广电曾试图通过有线电视网开展宽带业务,但最终被电信部门阻止。“广电掌握监管权,牌照发放无疑先要照顾广电体系的企业。”独立互联网分析师吕伟刚说,“这是一场利益之争。”
有消息称,上海文广集团抢在央视之前获得由广电总局颁发的第一张IPTV牌照,就是因为与其竞争的央视第四套节目在提出申请时,同时提出了一个与电信运营商捆绑的“混血方案”令广电总局很不满。而对电信运营商们来讲,同时担心着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如果听命于此,这是否将开启一个“未来电信业务处处受制于人的征兆?”
中国的3G即将启动,与IPTV类似的流媒体被视为最能体现网络优势的业务之一,“在今年两会上,又有委员提出要对网络游戏实行监管,并希望划归文化部。如此,我们未来做什么业务是自由的?”一位要求匿名的电信公司发言人问道。
“这是两大阵营交锋的一个敏感地带,”一位5月份被吊销音视频业务资格的SP公司总经理称,“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事态肯定会发生变化。”
电信运营商正在酝酿着反对声浪。中国电信并没有放弃它此前的计划,它宣称,要独立自己的“互联星空”业务,介入节目制作领域,并实现年内发展60万IPTV用户——尽管在5月份的那场博弈中,“互联星空”已经丧失了IPTV的运营资格。
电信运营商拥有全国最大的互联网基础设施,这让他们在技术上占据优势,视讯梦网的CEO朱在国说,“我们更看好互联网上的IPTV,改造成本比较低。同时,它可以电视或者PC、手机为接收终端。”
这种终端的多样性似乎更符合消费者选择的多样性,也为运营商赢得更多的同盟提供了方便。相较之下,广电系统长期的封闭性,使这些新生意的捕捉者对它抱有天然的不信任感。虽然广电与电信的资产都在2000亿上下,但广电的年收入只有500亿,而电信则达到5000亿,“广电可能根本弄不起来这玩意儿,”有业内人士这样评价。
将监管权放在广电总局是从“意识形态”角度考虑的结果,但新技术的发展令这种单一思维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结果耽误大家享用这种服务,是很没有效率的做法,”吕韦刚说。
中国律师协会数月前曾呈交决策部门一份报告,建议结束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分管局面,成立信息监督委员会执行管理职能。信息监督委员会,其实借鉴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监管模式。FCC对电视和电信网络实行统一监管。
“由谁监管”这一问题,在北美和欧洲发达国家已不再是问题,但是对于“如何监管”,西方国家也存在争议。去年CBS转播“超级碗”棒球比赛时爆出的“乳房门”事件,为CBS带来了55万美元的重罚,但是如果这样的内容出现在IPTV上,是否也会遭到重罚?答案并不清晰。
虽然信息监督委员会由于“谁吃谁”的问题未被采纳,但人们对这种统一管理的模式越来越有信心。“随着市场的力量越来越大,它挤也要被挤出来,”接受本刊采访的一位律师说,“互联网本身也就是这么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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