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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称研发投入巨大 拒绝调降DVD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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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称研发投入巨大 拒绝调降DVD权利金

2005-07-15 09:15:20 来源:PConline

【哔哥哔特导读】飞利浦称研发投入巨大 拒绝调降DVD权利金

据海外媒体报道,针对DVD联盟日前传出和理光洽谈,拟把DVD+R/+RW权利金由每片0.06美元降为0.04美元,飞利浦知识产权及标准部台湾区总经理李俊杰昨(12)日强调,飞利浦没有调降权利金的打算,理光和DVD联盟也不能代表飞利浦。至于飞利浦控告国硕和巨擘侵权一事,最快也要到九月或十月以后才可能宣判。 
  权利金问题,一直以来就是中国DVD播放机和DVD盘片厂商心中的痛。以飞利浦(Philips)、索尼(Sony)和先锋(Pioneer)合组的DVD 3C联盟为例,飞利浦坐拥许多DVD基础技术和核心专利,国内生产厂商每生产一片DVD就得支付飞利浦0.06美元的权利金,若以目前DVD报价每片约0.3美元,毛利约在20%-30%之间,厂商支付给飞利浦的权利金就和毛利相当,这还不包括3C联盟以外的DVD 6C联盟和1C从业者可能要求的权利金。 
  面对DVD机和盘片价格持续下滑,DVD领域从业厂商最希望的就是调降权利金,不过已遭飞利浦否认。李俊杰表示,经向总公司查证,飞利浦和理光并没有交叉授权,理光也不能代理飞利浦,DVD联盟也只是业务推广单位,本身并没有授权能力。 
  李俊杰强调,飞利浦不管是在DVD-R/-RW和DVD+R/+RW都拥有专利,每片收取0.06美元的权利金,CD-R的权利金则由过去每片0.06美元降为0.035美元,但需是按合约履行权利的客户才有。
  李俊杰指出,飞利浦每年投资二十五亿欧元,以超过营业额8%的比重进行各项新进技术研究,自然要收取一定的权利,总公司也会观察市场机制变化决定权利金,但至今并没有调降的策略。另外,公司也在考虑是否改变现有权利金机制,直接向‘品牌业者’收取,目前也没有定论。 
  李俊杰说,DVD从业厂商要避免权利金问题,就得下功夫去研究专利问题,并在财报上适度披露,当做成本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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