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出台鼓励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发展办法
2013-04-30 09:27:48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点击:2312
【哔哥哔特导读】4月30日,据日前上海发布微博称,本市已出台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的办法。示范期内,符合条件的私人用户安装1个充电桩,将获得免业扩增容费等优惠,自用充电设施按照居民电价收费,并继续享受峰谷电价。
摘要: 4月30日,据日前上海发布微博称,本市已出台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的办法。示范期内,符合条件的私人用户安装1个充电桩,将获得免业扩增容费等优惠,自用充电设施按照居民电价收费,并继续享受峰谷电价。
4月30日,据日前上海发布微博称,本市已出台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的办法。示范期内,符合条件的私人用户安装1个充电桩,将获得免业扩增容费等优惠,自用充电设施按照居民电价收费,并继续享受峰谷电价。
上海已出台鼓励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发展办法
根据近日出台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本市范围内建成投运的自用、专用及公用充换电设施都将受益,该办法有效期截止至2014年年底。
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私人用户,凭充电桩备案登记表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开具的确认凭证,在示范期内,其1个自用充电桩可享受业扩增容费免收政策,外线配套工程费用由电网企业承担,相应形成的资产归电网企业所有。
此外,对用户充换电的用电费用和服务费用也将予以优惠。其中,自用充电设施按照本市居民电价收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参照本市工商业电价收费,执行峰谷电价的用户仍可享受峰谷电价政策。
据悉,办法还明确了本市建设电动车充换电设施的8个示范区,包括2个大型示范区:嘉定国际汽车城、崇明岛;6个中小型示范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虹桥商务区、杨浦新江湾城、闵行交大校区和奉贤南桥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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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充换电服务协同下乡”“落实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对于老旧小区充电桩等按照设备管理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近期,各类鼓励充换电设施进一步向县域、老旧小区布局落实的政策频出。
符合条件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这份最新的“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能够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领域带来什么新机遇?
《通知》明确,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降低充电成本。
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向社会资本开放,国家层面已允许经营企业收取充电服务费。四川实行政府指导价,但具体到各地的收费政策,还有待落地。
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欧阳明高表示,要推进纯电动汽车面向大众,必须降低整车成本,而降低新能源车辆成本的关键在于减少电池的数量,减少电池的数量关键是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要跟上。只有充换电设施得到完善,消费者内心才会接受纯电动汽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才能进入良性循环。
日前,国家电网向非国有资本开放式电源并网工程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虽然充电市场未来空间巨大,但目前市场尚未培育起来,盈利模式不明;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主动消除并网难的政策壁垒,有利于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以下是本周大比特商务网电源供应器行业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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