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品出口受阻扩“内销”
2013-07-16 11:56:27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1697
【哔哥哔特导读】中国光伏企业再次陷入“多事之秋”,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日子并不好过的国内光伏企业带来利好。
摘要: 中国光伏企业再次陷入“多事之秋”,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日子并不好过的国内光伏企业带来利好。
中欧光伏“双反”(反补贴、反倾销)谈判久拖未决,直接影响国内光伏产品出口,曾经的国内光伏巨头企业尚德启动破产重组。中国光伏企业再次陷入“多事之秋”,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日子并不好过的国内光伏企业带来利好。
支持学校居民区光伏发电
1.6米长、约1米宽,20多组蓝黑色的多晶硅太阳能板,在海淀区翠微中学的教学楼楼顶连成几排。它们既不发热,也不发光,却把这栋6层的教学楼楼顶,变成了一个超级蓄电池。这里,就是5月份刚刚完工发电的“翠微中学屋顶光伏电站”,也是北京市百兆瓦阳光校园金太阳光伏屋顶工程之一。
“不论晴天、阴天,都不影响它们工作。”学校教务人员说,该项目每年设计发电5.4万度,能提供楼里27个教学班近一半的年用电量,在使用过程中还可以与国家电网传过来的民用电无缝对接。该工程使用的全套光伏产品,便来自国内知名的英利公司。
把主要精力放到国内民用市场,正是《意见》所要求的“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国内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同时,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
那如何突破美欧市场“双反”壁垒?对于这把悬在中国光伏企业头上的利剑,《意见》并没用太多笔墨论述,但态度明确:“积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加强对话协商,推动全球产业合作,规范光伏产品进出口秩序。”
市场倒逼企业兼并重组谋生
在当今的国际大环境下,部分国内光伏企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
距离现在最近的“交学费企业”,当属5月份宣布破产重组的尚德。5年来的几大变故,使得这家当年在中国光伏行业首屈一指的巨头,变得面目全非。2008年金融危机下,尚德2007年刚在上海投产的3亿美元薄膜电池生产线被迫夭折;2010年,尚德作出将产能从1800兆瓦提高到2400兆瓦的决策,却是一笔必须依靠大幅举债的买卖。
为此,《意见》专门向那些“准尚德”们提出告诫,一方面,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另一方面,企业还应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即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政策引导和推动,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加快关停淘汰落后光伏产能。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综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晶硅制造企业,以及技术研发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
在企业翘首以待的财税扶持政策方面,《意见》表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符合条件的兼并重组,可以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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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巩固海外立足国内
“我国光伏产业当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既是对产业发展的挑战,也是促进产业调整升级的契机,特别是光伏发电成本大幅下降,为扩大国内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说,来自美国、欧盟的“双反”调查确实让很多国内光伏企业不堪重负。然而,同为光伏巨头,在整个行业的洗牌潮中,英利在积极开拓南非等新兴市场,阿特斯也谋划在海外建厂,一批率先认清市场形势的国内光伏企业,早已开始行动,谋求“自救”。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有关专家表示,除了抢占可以绕开欧美贸易壁垒的海外新兴市场,潜在需求旺盛的国内市场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不二之选。特别是之前令光伏企业抱怨的“上网难”问题,已经随着国家扶持政策的出台,在今年得以妥善解决。
为此,《意见》强调,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各电网企业要为光伏发电提供并网服务,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伏发电运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全额收购所发电量。“可以说,《意见》的出台,为光伏企业减少了很多后顾之忧。”这位专家分析,“巩固海外、立足国内”,或许才是企业在当前形势下的最优决策。
中欧光伏谈判或陷拉锯战
欧盟对华光伏初裁后两个月的缓冲期已接近尾声,6月24日开始的中欧第二轮光伏价格谈判走势仍未明朗。面对日前有媒体爆出双方在价格上仍存在异议,昨日参与谈判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协会光伏产品分会一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双方正在就核心价格问题进行谈判。
英利绿色能源法务总监樊振华介绍,此轮谈判的主要内容之一就在于双方要达成“价格承诺”,这就是说中方承诺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不低于某个最低价格,并设定具体时间期限。作为交换,欧盟将不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另外对于中国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出口到欧洲的产品数量也会做出限制”。
此前,有业内权威人士表示,目前双方在提价幅度上存在很大分歧,欧方代表团提出0.55欧元/瓦至0.65欧元/瓦的价格,但中方表示接受0.5美元/瓦的价格,双方正就价格进行拉锯式谈判。“我们现在仍在进行谈判工作,价格问题也是双方正在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昨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协会光伏产品分会一位负责人证实。
依照此前欧盟委员会在6月4日做出的初裁决定,如果在8月6日前中欧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欧盟将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平均高达47.6%的高额关税。与目前11.8%的临时关税相比,多数企业将面临至少4倍以上的关税惩罚。
目前,不少光伏企业已有了应对策略。“国内光伏产品运到欧洲要走海运,往往要花上一个月时间。如果现在开单,8月才能到。”一家江苏的光伏企业负责人表示,不少同行未雨绸缪,已经减少了对欧市场的出口产品量。而晶澳和英利两家公司更是公开表示,由于反倾销税率存在极大不确定性,企业目前已经停止向欧洲等国运输组件,7月底才会再向欧洲发货。
在中国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看来,中欧双方达成和解仍有很大几率,“既然是谈判,双方自然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我们需要看到,目前欧洲成员国内部的意见并不一致,初裁表决时仍是不赞成居多。而中欧双方政府层面的积极接洽,也说明谈判正在朝好的方面发展。”
屠新泉认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的双反裁决只是近几年中欧经贸关系大局的一个缩影。“除了谈判本身,我们也可以考虑在改善双方投资环境上做些努力,从根本上推动双方贸易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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